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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字体: 】【2008-12-2】 【作者/来源 赵鲜明】  【关 闭
    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2001]38号)和《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01〕17号),保留莆田市粮食局。市粮食局是主管全市粮油储备和粮油流通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一、职能调整
    按照全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精神和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强化粮油流通的宏观管理、调控、监督、服务及粮油储备工作,加强粮油政策性业务管理,取消粮食收购任务和价外补贴制度,停止办理粮籍,下放经营性业务。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本市有关粮油流通、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研究拟定全市粮油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
    (二)组织实施对全市粮油流通的宏观调控,负责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品种平衡、组织协调县(区)与产粮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调剂余缺,应付突发事件。
    (三)建立和完善粮油储备体系,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规范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轮换;负责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质量和安全.
    (四)组织指导全市粮油市场供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和优化品种结构,保障军队粮油供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水库移民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油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整顿粮食流通秩序,建立并发展粮食批发市场。
    (五)建立和完善粮油质量检查监督体系,实施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检查指导国家粮油检验政策、制度和办法的执行。
    (六)负责全市粮油仓储设施和其他网点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布局,筹措粮油储备库及其他网点设施的建设资金,指导粮油仓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市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市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汇编财务、会计报表和会计预决算,指导本系统财务工作,掌握全市粮食企业经营情况。
    (八)实施国家粮油流通和粮油储备统计制度,汇总统计报表,提供粮油购销调存统计资料,负责粮油政务信息和经济信息工作。
    (九)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行业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并推动全行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指导全市粮油工作安全管理。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