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粮人[2006]123号
莆田市粮食局关于印发
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保护粮农利益,现将《莆田市粮食局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评议办,市评议组,局行风监督员,存档。
莆田市粮食局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莆田市200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莆政办[2006]102号)文精神,我局通过调研了解、收集各方意见,对照工作职责,认真查找本系统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确定2006年度在市直粮食系统全面开展落实粮食订单收购直补政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在收购中做到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食随到随收,依质论价,当场兑现售粮款和补贴款,切实保护粮农利益。
二、方法步骤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7月份)。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粮食政策、《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订单收购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服务意识,对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质量、等级、价格等直补政策要通过报纸、标语、简报、座谈会、上墙公开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订单收购政策深入民心。
(二)、人员、资金、仓库三到位(8—11月份)。督促粮食购销企业组织精干力量,确保收购人员合理分工;积极与农发行配合,确保资金保障;腾出空仓,确保仓库充足。
(三)、提供优质服务(8—11月份)。各收购单位应深入各村调查摸底,向农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虚心听取种粮农户的意见,公布监督电话,掌握粮食登场后粮农卖粮的实际情况,多增设粮食收购点,方便农民售粮。在各收购点应增设茶水处、洗脸处、保健箱、休息用地,确保服务质量。
三、措施手段
(一)、不折不扣执行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格早稻为每50公斤70元,中、晚稻为每50公斤72元;实际收购价格按不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水平随行就市。订单收购坚持以质论价,不得出现压等压价损害粮农利益等现象,切实保护粮农利益。
(二)、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在订单收购价基础上每50公斤给予直接补贴4元、良种补贴1元,合计每50公斤补贴5元,补贴资金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给粮食购销公司专户,由粮食购销公司在订单粮食收购入库时一次性100%兑现给售粮农民。
(三)、加强订单粮食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如实兑现到售粮农户手中。
(四)、在收购期间,将组织人员深入收购点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或售粮者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涉案的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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