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粮食局200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2008年,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流通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主动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形势,积极探索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法制化进程,全面推进依法管粮。在工作部署上,要继续落实“四要”的要求,即:监督检查重点要为粮食工作大局服务,行政执法重心要向县区转移,队伍建设关键要提高整体素质,制度建设目标要突出依法管粮。
(一)监督检查重点要为粮食工作大局服务。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市场的监管职能,为粮食工作大局服务。在开展监督检查时间安排上,实行一年四次的每季度定期检查和一年二次的大规模专项检查。在工作重点上,一是加强对政策性粮食企业的监管。督促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督查军供企业贯彻执行《全国粮食系统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和《军粮供应站资格认定办法》,注重军粮质量、财务管理、业务运作等方面的检查,推动政策性粮食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对粮油加工企业、销售企业粮油质量管理。督促粮油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粮油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保证能力,督促执行粮食入库和出库检验制度,重点加强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真菌毒素的监测,预防和控制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对粮食经营者最低库存量与最高库存量制度监督。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认真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保持必要的粮油库存量,增强市场供应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二)行政执法重心要向县区转移。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要求,今年在继续加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的同时,要将体系框架建设的重点向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延伸,为行政执法重心向基层转移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协助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职能、人员。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职能落实到专门的内设机构和执法岗位,并且要逐级报备。同时 加强对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在工作方式上,我们要积极借鉴兄弟地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组织县、区间互相交流学习,树立先进典型,引导面上工作的开展,把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队伍建设关键要提高整体素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政策性强、业务面广,为避免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两种倾向,确保监督检查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必须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培训重点是提高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管粮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将课堂培训与执法工作现场培训相结合,要将理论知识学习与执法实践、案例分析相结合,通过多样化的培训和实践,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在督查工作方式上,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实检查内容,规范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手段,尽快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制度建设目标要突出依法管粮。2008年,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总纲,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要求,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粮食行政执法文书,逐步建立统一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突出依法管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对内设监督检查机构、执法组织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还要积极接受当地政府的执法监督。
附件:莆田市粮食局2008年定期、专项监督检查计划表